办件信息
| 标 题: | 咨询市中区教体局关于落实《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 |
| 内 容: | 咨询市中区教体局关于落实《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的具体文件是什么,公告发布位置在哪里。 问题1:关于减免保育教育费的对象的定义,是在园儿童还是有年龄限制? 问题2:咨询电话0531-51806538,在11月25日下午工作时间内,多次拨打无法接通。 |
| 提交时间: | 2025-11-25 |
答复信息
| 答复部门: | 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 答复日期: | 2025-11-27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2025年11月27日9:07市中区教体局学前科工作人员用办公电话51806638联系您:市中区教体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落实学前教育减免保育教育费政策。1.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目前,截止到今年8月31日满5周岁的大班在园幼儿可以享受学前一年免保育教育费政策 。2.咨询电话0531-51806538并非市中区教体局的办公电话,您可咨询0531-51806638具体咨询关于减免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的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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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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