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103705953012N/2015-195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济南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二○一五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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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统计局关于 开展二○一五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部门、企业集团、中央及省属驻济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济南军区所属行业: 为进一步贯彻《“十二五”时期统计教育培训规划》,根据《统计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和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鲁统办字[2015]13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市2015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对象 全市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考)。 二、考试时间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计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今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 上午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报名方法、时间及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统计从业资格考试需登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网”(www.tjcyzg.org),报考流程详见网站“报考指南”。 考生上传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时,一定要按照要求的尺寸操作,确保上传的资料完整清晰。 报名时间: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网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请携带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1张,填写《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附件)到所在县(市)区统计局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免考规定 1、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只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考试,免考《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如上传资料不够完整清晰,须本人到所在县(市)区统计局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双面复印)。 2、已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到所在县(市)区统计局交验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A4纸双面复印)、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1张。 五、教材征订 教材不再统一征订,由个人自行购买。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86263526 86263529
附件:1、济南市各报名点联系一览表 2、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
济南市统计局 2015年5月21日
附件1 济南市各报名点联系一览表
附件2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
济统字〔2015〕1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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