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送达撤销公司设立登记决定书公告

济市中行审撤字[2019]032号

发布日期:2020-02-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局对赵隆投诉济南驰仁物资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一案,依法作出《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济市中行审撤字【2019032号)。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公司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可直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和《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0日。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227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

济市中行审撤字[2019]032


被撤销企业名称:济南驰仁物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70103MA3BXCDQ0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赵隆             

住所(住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4号楼1013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非专控农副产品,木制品,建材,钢材,矿产品,金属制品,纺织品,皮革制品,铁沫,五金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92,赵隆向我局投诉济南驰仁物资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注册,将其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股东。申请撤销该公司20151015的设立登记。

经查实:20151015,济南驰仁物资有限公司经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股东为赵隆。2019125,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济南驰仁物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实地核查,该公司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2019925,我局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和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事大厅LED大屏幕发布《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情况的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利害关系人书面异议。公司登记企业信息中的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公司设立登记财务人员、监事及股东经两次发函均退回,无法联系相关利害关系人。经函询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济南市税务局市中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提出书面异议。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关于“登记机关调查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清楚,或者公司和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或不配合调查且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成立的,应依法作出撤销登记决定。”之规定,我局认为冒名登记成立,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0211日,我局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和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公告送达《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济南驰仁物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听证告知书》(济市中行审撤听告字[2019]032号),告知济南驰仁物资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本局拟作出行政撤销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登记内容。济南驰仁物资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济南驰仁物资有限公司 20151015取得的设立登记。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自送达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送达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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