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大数据局、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新开办企业试点开展免费发放电子印章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数字〔2021〕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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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区县(功能区)大数据、公安、行政审批部门: 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便利企业网上办事经营,现将《新开办企业试点开展免费发放电子印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并将试点实施情况及时上报。 济南市大数据局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 年 6 月 29 日 新开办企业试点开展 免费发放电子印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便利企业网上办事经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部署,确定在部分区县试点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基于区块链的电子印章,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试点单位 试点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历下区、历城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平阴县、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开展。 二、试点内容 (一)免费发放 4 枚电子印章,并赠送 3 年服务费。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凡在试点区域登记机关登记且完成实体印章备案的企业,可使用手机下载、登录“爱山东·泉城办”APP,经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认证后,进入“电子印章”模块即可领取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四枚印章。对试点工作中免费发放的企业电子印章,参照实物印章备案管理,电子印模与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实体印章“同模同轨”,自完成备案之日起免除 3 年服务费。 (二)在政务服务和经济活动中推广使用电子印章。为便于企业使用电子印章,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同步推出首批电子印章应用试点事项。企业领取电子印章后,可用于办理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不动产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工业标准厂房入驻申请、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申报等 85 个应用事项(详见附件),也可通过市电子印章平台签署文件、合同等电子文件。下一步, 将探索推广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银行开户、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应用,并探索为存量企业免费发放电子印章。试点区县可以结合实际需求,拓展“自选动作”,丰富应用场景,更好地便利企业、服务民生。 三、有关要求 (一)试点单位负责落实试点工作经费,向企业做好宣传通告和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发放宣传资料;明确专人负责, 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二)市大数据局通过全市电子印章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并基于“泉城链”为电子印章提供区块链支撑服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指导有关区县提供相关政务服务,做好相关政务信息系统对接;市公安局负责为市电子印章统一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实体印章备案的数据信息和接口。 (三)有关企业应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使用电子印章。 (四)各方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加强安全技术防护,做好安全运行保障,确保试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市公安局联系人:李 玲 电 话 :85081552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人:朱宇光 电话:18853100619 市大数据中心联系人:吴 雷 电 话 :66607990 电子印章技术联系人:南 泽 电话:15022250244 附件:电子印章应用事项表 济南市大数据局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2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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