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为老两口追回血汗钱 |
|||
|
|||
近日,济南市中法院执行局田德勇副庭长与公安机关联动执行,慑于强制执行的威力,被执行人张某某主动来到法院把欠付的劳务费一万余元支付给了原告辛某某和隋某某老两口,了却了老两口牵挂两年的烦心事、挂心事。 原告辛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原告隋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两案,辛某某与隋某某系夫妻关系,老两口在被告张某某经营的餐厅上班,后因餐厅经营状况不佳,张某某承诺的工资一直未给予给付,辛某某与隋某某遂分别将张某某诉至济南市中法院,后市中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某向原告辛某某支付劳务费7504元,向原告隋某某支付劳务费4241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夫妻俩遂向市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田德勇副庭长迅速对被执行人张某某的财产状况展开调查,并向张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张某某玩起了“躲猫猫”,以“失联方式”拖延执行。后来田德勇经多方调查,终于发现了张某某的线索,遂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田德勇掌握了张某某所处的位置,并与其取得了联系。 张某某慑于强制执行的威力,主动请求来到法院还钱,他表示自己经营的确遇到了困难,但一直拖欠老两口的劳务费实在是对不住,在执行法官和助理的见证下,二人握手言和。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老两口拿着到手的劳务费,对田德勇的倾力执行和耐心调解连连表示感谢,“谢谢田庭长!您这么为我们老百姓着想。” 下一步,市中区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针对涉民生类执行案件开展重点攻坚,切实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撰稿人:张文静 审核人:李冬华)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