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推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审管联动有效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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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审管工作有效衔接,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业务主管部门就工程建设项目领域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召开座谈会,建立完善审管协同联动机制,明晰审管权责边界,实现审批、监管、执法无缝衔接、全程闭环管理,推动审管联动边界清晰、规范运行、专业高效。 健全机制推动审管联动。以《济南市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规定》为依据,聚焦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进一步优化审管协同联动机制。在审管互动基础上,延伸到执法环节,明确了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能定位,压实协同联动责任;完善“推送即认领”工作制度,行业管理、行政处罚等信息互认共享,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和双向反馈机制。 梳理清单理顺审管职责。明确审管互动事项清单、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常见审管联动问题清单,以“三张清单”的方式进一步明晰审管职责边界,规范告知承诺制的核查部门和核查方式,明确常见问题的工作处理规程。针对有特殊情形的项目,审管双方可以采取函告方式沟通项目情况、进行事项核查、征询处理意见等,涉及部门函告或者处理期限全部为三个工作日。 搭建渠道促进审管衔接。在制度设计上建立审批与监管工作会商机制,对省、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署和要求进行贯彻落实,研究解决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政策解读、信息互通共享等问题,对重要事项审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实施审批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明确集中审批与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技术评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工作中的衔接事宜。 撰稿人:王绪梅 审核人:王海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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