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区法院邀请济南中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孙潇到院授课

发布日期:2023-02-06 浏览次数: 字体:[ ]

新春忙“充电”,2月1日上午 ,济南市中区法院迎来了“泉衡论坛”学术活动第二讲,主讲人是济南中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孙潇,她以“民法典实施后商事裁判思路的转变——以担保物权为例”为题,为大家带来了一场干货满满的讲座。市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毕惠岩主持。市中区法院全体在家院领导,立案、民商事和执行面员额法官及部分法官助理参加。

孙潇庭长是全省审判业务专家,1992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30年来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她善于通过办理疑难案件发现、总结审判规律,是一名学习型、专家型法官。授课中,她针对民法典担保物权部分新增的和有实质性修改的条文,结合典型案例,对法条理解和适用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讲解。孙潇庭长的授课很好地展示了担保物权的发展和变化,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实操性,为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崭新的思路。

一场精彩授课,一次启迪之旅。干警们被孙潇庭长渊博的法律知识和冷静的理性思维所折服,纷纷表示要在司法实践中多学习、多思考,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争取办出精品案、典型案。(撰稿人:张文静 审核人:李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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