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街道泉景天沅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的批复 |
|||
|
|||
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街道泉景天沅社区卫生服务站: 你单位关于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和《临时预防接种点的基本设置要求》的规定,2024年11月7日经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验收合格,同意你单位于2024年11月13日14:00时至16:30时设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郎茂山路51号(济南绿地幸福家海珀天润康养中心)四楼活动室的临时预防接种点,用于开展内部老年人接种非免疫规划类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四价裂解流感疫苗、重组带状疱疹疫苗(CHO细胞)服务工作,此项工作结束后临时预防接种点自动取消,不再另行批复,请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08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