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期限到期 土地返还闹纠纷 法官实地勘察 保障17户村民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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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济南市市中区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某村委会)起诉本村 18户村民,要求解除与该18 户村民的土地承包关系,并要求18户村民清除所承包土地上的地上物将土地返还给村集体。因涉及到村集体和村民的切身利益,在案件受理后,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陡沟法庭庭长李江带领审判团队专门审理这批案件。 诉前调解阶段,李江指导人民调解员专门向涉诉村民了解了案情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调解和梳理。1986年4月-5月前后,由村委会与本村的部分村民就村集体所有的部分荒山、能宜林和耕地签订了《承包山地合同书》,期限为30年,至2016年到期。承包期内经村委会同意可以转承包或继承。合同中还约定了承包人从何时开始缴纳承包费及缴纳标准,到期后就地上物问题,村集体享有20%的权益;承包人享有80%的权益。由村集体收回土地后,按市场价格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补偿。承包人在承包土地后,在承包期内种植了大量的果树、其他经济树木等农业作物。2016年合同到期后,村里没有再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只是让原承包人继续使用和看管承包地。现村里因集体开发需收回承包土地,与原承包户产生了纠纷。 由于涉诉人员众多,情况复杂。在调解阶段各方未能达成一致。因涉诉村庄和承包土地的地理位置偏僻,部分涉诉村民年龄较大,没有智能手机或不具备熟练使用智能手机的技能,无法完成网上送达。陡沟法庭的多名工作人员集中两天时间驱车赶到该村逐个向涉诉村民送达诉讼材料和开庭传票。2023年10月下旬,对该批案件进行了集中开庭审理。在庭审结束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分批次就补偿数额和标准进行磋商。村民秦风(化名),因年龄大,行动不便,且在承包后自 1986年开始一直在承包山上居住,开庭时也未到,只是通过一部老年手机与李江联系。李江专门就争议较大的几户到距离法庭20多公里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并上山与秦风进行了交谈,了解他的真实诉求和意见,掌握了最客观、真实的一手资料。在处理过程中,原、被告未能对补偿金额达成一致。经集体研究,认为在合同到期后,村集体为发展需要提出解除和终止事实承包合同关系是符合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的,但也要保护群众合法的财产利益,随后判决解除合同关系,但在对村民的补偿款实际到位之前,暂不支持村委会要求承包户清除地上物、交还土地的诉讼。判决前,李江主动与辖区街道党委、政府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判决送达后,涉诉18户村民均表示满意,并对法院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依法维护农民权益的判决结果给予了高度评价。(撰稿人:张文静 审核人:李冬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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