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荷调解”工作室来啦!全市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开放日活动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市中区法院举行

发布日期:2024-04-19 浏览次数: 字体:[ ]

4月16日,济南市法院联合市妇联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开放日活动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座谈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向阳,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田迎,市法院副院长李会德,市妇联副主席迟蕾,市中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广利,市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毕惠岩出席会议。

参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市中区法院家事调解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详细了解了调解室的基本设置、人员构成及工作流程。

座谈会上,徐广利发表致辞,李向阳、田迎共同为试点法院“小荷调解”工作室授牌。

市中法院、平阴法院、部分区县妇联代表及“小荷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分别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与会人员围绕深化家事纠纷调解联动工作机制、筑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屏障、擦亮“小荷调解”工作品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受邀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调解员对本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将会继续支持全市法院做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田迎充分肯定了济南两级法院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介绍了近年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做实“小荷调解”品牌,整合社会资源,引入社会专业力量,不断壮大调解队伍,聚力做好家事审判诉前调解工作。二是要深化协同联动,强化家事纠纷调解、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服务。三是要注重工作结合,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同法治宣传、纠纷排查调处、多元化解等工作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李向阳对市妇联、各区县妇联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就全市法院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指示、重要论述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要发挥审判职能,贯彻落实“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功能,妥善审理婚姻、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三要坚持能动履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努力实现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四要加强法治宣传,强化以案释法,倡导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弘扬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等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与妇联加强合作,协同打造妇女儿童法治教育阵地,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撰稿人:张文静 审核人:李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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