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区法院发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05-22 浏览次数: 字体:[ ]

案例一

王某诉某物业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起,王某入职某物业公司从事维修工作。王某陈述其2022年11月6日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并提交了11月6日至11月8日的就诊记录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但王某陈述只是口头向其领导告知,并未履行批假手续。2022年11月8日,物业公司仍以旷工并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向王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裁判结果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某物业公司向王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190.36元。

典型意义

用人单位享有用工自主权,其制定的规章制度除需经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民主程序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应坚持公平合理原则,尽管劳动者存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等程序瑕疵,但其确存在需要就诊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促进和谐劳资关系的基本理念,对王某存在就医治疗的情况予以实际考虑,而非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案例二

程某诉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程某到某公司站点试岗从事美团外卖骑手工作,该公司为其投保雇主责任险。程某通过美团后台排班表进行工作考勤,程某工资系通过美团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按月发放报酬。某公司不认可其与程某之间系劳动关系,并提交一份《共享经济合作伙伴服务协议三方协议》,拟证实其与程金云之间系合作关系。另,公司陈述程某需要通过扫描站点提供的二维码,并通过系统审核后才能注册美团骑手,程某的账户亦是被某公司人员删除。

裁判结果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程某与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典型意义

新业态从业人员与平台及其平台合作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进行逐一判断。某公司虽在美团平台向从业人员提供工作,从业人员工资亦是从美团平台的支付公司支付,但从业人员的账号均需通过某公司获取,从业人员的排班亦需听从某公司安排,且双方就薪资和订单提成有明确约定,双方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用工的基本特点,应当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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