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4-07-12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撤销设立登记决定书

济市中行审撤字[2024]064号

名称:市中区安尼贝贝校外托管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370103MA3QK6GP8F

经营者:李爱臣

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中央公园西三区5号楼1单元

经营范围: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不含培训及办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4月12日,我局收到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19区5号楼(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中央公园西三区5号楼)相关利害关系人投诉:“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中央公园西三区5号楼1单元房屋用途为住宅,办理营业执照时没有取得大家同意也没有让利害关系人签字同意,不同意在此住改商。”投诉人同时提供了不动产权证和不同意住改商的情况说明。

接投诉后,我局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济南)平台查询到,注册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中央公园西三区5号楼1单元的是市中区安尼贝贝校外托管服务中心,经营者李爱臣。2024年5月14日,我局收到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函复如下:“接你局协助调查函后,我局执法人员对市中区安尼贝贝校外托管服务中心登记住所鲁能领秀城西三区5号楼1单元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一、市中区安尼贝贝校外托管服务中心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鲁能领秀城中央公园西三区5号楼1单元1104室从事经营活动。二、鲁能领秀城中央公园西三区5号楼1单元和鲁能领秀城19区5号楼1单元为同一地址。三、市中区安尼贝贝校外托管服务中心无法提供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获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及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以下证据:1.现场检查笔录复印件;2.现场检查照片。经与济南市房产交易与租赁服务中心查询,该处不动产权属状况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房屋用途为住宅。

依据相关调查证据并结合工商登记原始档案和利害关系人的举报等证明材料,李爱臣在申请设立市中区安尼贝贝校外托管服务中心时填写的《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与事实不符。李爱臣在《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中作出了“申请人已知悉《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就本住所(经营场所)涉及的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已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不在住改商住所(经营场所)内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政府明确规定的禁止从事的经营活动。”的承诺,并签字确认。

经查,李爱臣在申请办理市中区安尼贝贝校外托管服务中心设立登记时未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经有利害关系业主投诉,我局确认其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中承诺事项与事实不符,属于虚假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我局做出拟撤销市中区安尼贝贝校外托管服务中心设立登记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市中区安尼贝贝校外托管服务中心2019年9月12日的设立登记。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在济南市市中区、槐荫区、长清区、平阴县人民法院中选择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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