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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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相关企业: 根据济南市《关于启动2025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等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关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条件,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根据企业自主意愿可以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申报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在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www.sdyzzxqy.com/)开设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窗口申报,企业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要求自主线上填写自评表、上传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需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并对数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系统已开放,区县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5日,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丽娜 联系电话:82078318
济南市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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