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企解惑|热门问题之电子口岸篇

发布日期:2025-02-26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题一

什么是新办业务?

答:申请人在电子口岸系统中未办理过电子口岸卡的,可以申请新办电子口岸卡。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仅可办理企业法人卡,不能办理操作员卡。同一申请单位内,同一人仅可办理1个电子口岸卡。

问题二

新办业务需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答: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如下:

①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③持卡人身份证明材料

④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⑤如您提供的申请材料中包含外文材料(包括外籍人员护照、使用外文书写的声明),还需要同时提供翻译材料(加盖翻译专用章或申请单位公章)。

⑥到现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申请书》。(申请书模板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网站(www.chinaport.gov.cn)客服专区-下载中心-认证服务栏目下载)

问题三

申请书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该是谁签字?

答:需要由营业执照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或负责人签字。

问题四

什么是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答: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默认为营业执照(副本),无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他证明主体资质的材料。

问题五

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答:常见问题如下:

①盖章。所有申请材料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请不要使用合同章、财务章或其他业务专用章。

②签字。所有标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地方,需要由营业执照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或负责人签字。

③签声明。市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要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同时还要签注“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的声明和签字日期。

④签声明。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由其本人签字,同时还要签注“同意办理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的声明和签字日期。

⑤翻译材料。外籍人员护照、使用外文书写的声明等外文材料,需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材料(加盖翻译专用章或申请单位公章)。

(撰稿人:邓融冰    审核人:张林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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