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卓长立今年提出了一系列关乎民生的重要建议

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次数: 字体:[ ]

在2025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阳光大姐集团董事长卓长立提出了一系列关乎民生的重要建议。

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数量迅猛增长,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口以及突发疾病的人员数量也随之增加。同时,80、90后成为社会工作的主体,他们大多为独生子女,面临着既要照顾子女又要照护多位老人的双重压力,一旦家中有老人或病人需要照顾,往往感到力不从心、身心疲惫。在这种情况下,聘请养老护理员、病人陪护人员成为许多家庭的必然选择。目前,聘请养老护理员每月家庭支出在三四千元到六七千元不等,病人医院陪护服务按小时、按天或按病人情况计算,折合每月大概六千至八千元,甚至更高,这无疑是家庭的一笔重大开支。

卓长立代表鉴于这种现状,建议将家庭中的养老护理、病人陪护等消费纳入个人所得税抵扣范围。这一建议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我国目前老年人和病人群体庞大,直接关系到数以亿计的家庭,将这些消费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既可以通过税收政策规范服务市场,又能够减轻消费群体的负担,参照大病医疗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做法,能让家庭在照顾老人和病人方面得到更多的经济支持。

此外,卓长立代表还提出为“一老一小”家庭提供服务消费券的建议。她表示,“一老一小”照护已然成为众多家庭的刚性需求,但这两大群体在享受社会服务方面仍存在诸多困难,如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难以满足等。她建议参照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为0到3岁婴幼儿和70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提供服务消费券抵扣或消费补贴。

对于0到3岁婴幼儿家庭,按每个婴幼儿每月育儿支付费用的10%到20%标准冲抵服务消费,使用范围包括全日托、临时托、母婴护理服务、育儿指导等;对于7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按每位老人每月养老支付费用的10%到20%冲抵养老服务消费,服务消费券使用范围涵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等。她还建议实行线上与线下发放的形式,服务券只有消费才可以享受冲抵优惠,不兑换现金,并且要严格发放流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补贴额度及覆盖范围。在资金来源方面,她提议建立养老育幼服务补贴长效机制,引导社会多方参与,共同推动服务消费券落地实施。

卓长立代表多年的履职实践让她深知人大代表所肩负的责任、担当与嘱托。她曾提出的将家庭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消费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建议得到了全国人大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已落地执行,使百姓切实受益。她也见证了税务部门的务实担当,济南税务部门践行“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的实际行动,让企业在享受政策优惠的同时,感受到服务的温暖与贴心,这体现了税务部门对责任与担当的生动诠释。卓长立代表的这些建议,若能被采纳并落地实施,将对缓解家庭经济压力、规范服务市场、满足“一老一小”社会服务需求等方面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撰稿人:王璇  审核人:毕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