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年度入户安检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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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管道燃气入户安检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市中区入户安检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中区辖区内现有管道燃气居民用户39万余户,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户1500余户。 二、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对十六里河、六里山、七里山、泺源及白马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管道燃气用户开展入户安检工作,已完成排查率19%。 第二季度:对党家、王官庄、舜耕、大观园、二七新村、兴隆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管道燃气用户开展入户安检工作,计划达到排查率59%。 第三季度:对杆石桥、魏家庄、四里村、舜玉、七贤、兴隆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管道燃气用户开展入户安检工作,计划达到排查率89%。 第四季度:对陡沟和舜玉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管道燃气用户开展入户安检工作,同时查漏补缺,对到访不遇的燃气用户通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检查员、网格员、居委会(村委会)、物业公司等开展宣传活动,并再次开展入户安检工作,计划达到排查率100%。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网格员及物业公司联动机制,配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做好入户安检工作。 (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每周提供入户安检工作计划,各街道办事处通过社区网格员提前告知居民用户,配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宣传工作。 (三)针对前期到访不遇的用户开展集中攻坚行动,按照《山东省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管道燃气入户安检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对到访不遇用户进行进一步分类,摸清用户情况,配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四、责任分工 区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细致排查,摸清管道燃气用户底数。重点检查燃气用户安全措施三件套是否安装到位、是否签订用气合同、立管、燃气燃烧器具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实行闭环管理。 民政、卫健、文旅、教体、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督促燃气用户配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做好入户安检工作,对无法入户的居民用户,协调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检查员、网格员、居委会(村委会)、物业公司等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对接,开展入户安检工作,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综合利用门缝测漏、激光测漏、立管打压、社区物业群以及张贴宣传单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如发现室内有燃气泄漏险情,及时联系当地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消除用户室内燃气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 (撰稿人:谢云凤 审核人:李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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