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院试点“公益清算”制度推动“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发布日期:2025-05-0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探索市场主体高效便捷退出路径,释放各类资源要素,激发市场活力,济南中院创新“公益清算”制度,畅通“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的绿色通道,促进企业优胜劣汰。

一是加强府院联动,探索退出机制。与市场监管部门会商研判,探索以“公益清算”方式推动“失能”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打破由股东或债权人申请清算的传统路径依赖。协调 10 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入“公益清算”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

二是优化办案流程,实现常态运行。优化吊销未注销企业数据库应用,协同企业工商、税务、人社、医保信息与“公益清算”同步提交。与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出台《企业注销便利化若干措施》,对“公益清算”企业均适用简易注销,压缩材料审批和公告时间。

三是打造智慧平台,深化数字赋能。依托最高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打造“一个公开渠道、五个支撑平台、一个小程序服务”的“1+5+1”智慧化破产案件办理平台,批量企业尽调、管理案件等办案功能均可线上完成,有效链接政府职能部门、法院、管理人等关键方,节约人力物力成本。相关做法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推广。(来源:济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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