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探索建设不动产纠纷先行调解中心

发布日期:2025-06-0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提升司法服务效能,近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与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就谋划建设不动产纠纷先行调解中心展开深入探讨。市中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大为,七贤法庭庭长亓蕾,七贤法庭法官赵同庆,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杜建刚,副主任黄进,济南中院民五庭副庭长尹腾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杜建刚主任介绍了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职能、业务范围以及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方面的创新举措,并着重介绍了中心在处理不动产登记相关纠纷中的经验和做法。杜主任表示,不动产纠纷先行调解中心的筹备建设,将为群众提供一个更加专业、高效的纠纷解决平台,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全力支持不动产纠纷先行调解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自身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的专业优势,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共同探索建立“司法确认+赋强公证+司法调解”的协作模式。刘大为专委阐述了先行调解机制在提升纠纷解决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显著优势,并介绍了先行调解的具体流程。刘专委表示,先行调解是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重要抓手,建设市中区不动产纠纷先行调解中心是我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市中区人民法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化解不动产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与会双方围绕不动产纠纷先行调解中心的建设模式、运行机制、人员配备等内容展开了深入研讨。特别是就委托调解范围、当事人意愿征集方式、司法确认适用条件、先行调解与诉讼衔接程序等关键环节达成了初步共识。双方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法院和政府部门的各自职能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不动产纠纷先行调解中心的建设,确保其能够高效运行,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市中区人民法院与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深化合作、共同推进多元解纷工作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下一步,双方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快推进不动产纠纷先行调解中心的建设,构建多渠道、便捷化、多层次的多元解纷体系,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司法动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撰稿人:张文静 审核人:李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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