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民政局关于遴选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第一批居家上门服务组织(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提振养老服务消费,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居家上门服务组织(企业)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企业等)

二、遴选条件

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2.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4.不得参与本项目消费补贴提供的评估服务;

5.市民政局认定的应具备的条件等。

三、遴选程序

(一)自愿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市中区民政局。逾期未能申报的单位可参加下批次遴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表(后附格式)

2.诚信承诺书(后附格式)

3.相应类别资质的工商注册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盖章)。

4.组织(企业)专业工作人员情况证明。

5.组织(企业)经营状况、相关业绩等证明资料。

(二)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对意向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

凡符合遴选范围和条件要求的单位,可自行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向市中区民政局申报。

联系人及地址:市中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086号501房间)

联系电话:0531—51806730

 

 

                      市中区民政局

                       2025年8月15日

 

 

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批准设

立机关


登记证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

电话


联系人

姓名


手机号码及微信号


职工

情况

管理人员(人)

专业人员(人)

合计(人)

专职

兼职

专职

兼职






人员名册

 

性别

年龄

 

职称或职业资格

职务

/兼职




































可视情增加







经营(业务)范围


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人员构成、条件要求的情况等)


近三年来相关业务开展情况


 

诚信承诺书

 

      我机构自愿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为提升养老服务体验,作出如下承诺:

1.活动期间所提供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参与活动前实际价格,老年人能够同时享受本机构优惠活动和消费补贴。

2.服务前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标准、流程、价格、权利及义务、风险处置、责任划分等内容。

3.发现所服务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告知市中区民政局停发消费券。

4.严格遵守电子消费券发放规则,合法合规核销电子消费券,核销过程中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资料、票据的有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每笔服务交易真实、合法、有效。

5.本机构在获得核销补贴资金后,自愿按要求接受、配合审计和相关部门检查。

6.本机构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养老(服务)机构不参与开展本项目实施中的老年人能力评估业务。

本机构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退出此次活动,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本机构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财政资金损失由本机构及本人全额承担,且本机构自愿根据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关于遴选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第一批居家上门服务组织(企业)的通知.pdf

关于遴选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第一批居家上门服务组织(企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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