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泉城绿水青山间的法治守护屏障——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环境资源审判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日期:2025-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近年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加强专业审判队伍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推进辖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槌起槌落间筑牢生态屏障

“我们是合法的招商引资企业,手续齐全,怎么就成了‘妨碍行洪’?”

在原告山东某建材科技公司诉水利部黄河委员会一案中,该公司自2018年起,在距黄河主河道1500米处建设生产经营场所,却被某区黄河河务局认定处于行洪区淹没线范围内、妨碍行洪,面临行政处罚。企业不服,一纸诉状将水利部黄河委员会告上法庭。

这起案件牵动着多方神经:一边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红线”,一边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期盼”。市中区法院受理后,没有简单一判了之。鉴于案件的典型性与复杂性,法院迅速抽调骨干力量,组建由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担任审判长的精英合议庭。审判团队不止于“坐堂问案”,而是多次奔赴现场实地勘察,踩着泥泞丈量河道与建筑的距离,对着图纸分析行洪安全与企业诉求的平衡点。庭前,法官们耐心倾听企业的经营困境;庭后,又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寻找“既护生态又保发展”的最优解。

最终,这场剑拔弩张的纠纷以暖心的和解落幕:某区为企业协调了新的经营场所,企业则主动拆除原建筑、恢复河道原貌,并申请撤诉。槌落之时,没有败诉方的怨怼,只有生态保护的共识与企业重生的希望。

“这不仅是一场官司的了结,更是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课。”参与案件协调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感慨道。市中区法院用实际行动证明,环境资源审判不是冰冷的“一刀切”,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寻找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最大公约数。通过全链条化解矛盾、全过程平衡利益,法院既守住了黄河行洪安全的“底线”,保障了流域生态环境;又护住了企业生存发展的“底气”,解决了实际经营难题;更维护了行政机关执法的权威性,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赢共赢。

某塔公司济南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案、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山东某建材科技公司诉请撤销建筑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2021年以来,市中区法院立足环境司法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一批标志性案件。每一次实地勘察的脚步,每一轮耐心调解的沟通,都是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的生动注脚——用司法智慧在绿水青山间敲响守护的警钟,更织密法治屏障,让生态优先的理念深植人心。

联盟聚力间守护生灵家园

“我们将以‘联盟’成立为契机,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立足环境司法职能,从珍稀濒危物种保护、重要栖息地修复、外来物种防治等方面入手,携手推进保护区司法保护协作,共同打造具有辨识度、影响力的司法服务品牌。”

2024年8月14日,由市中区法院牵头,联合检察院、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8家单位共同组建的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执法与司法保护联盟”正式成立。

这场联盟的诞生,正是市中区法院深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动注脚。就在联盟成立前不久,一起非法狩猎案的审理曾让法官们格外揪心——村民董某某带着自制的气枪和铅弹,与另外5人结伙,在市中、历城两区的禁猎区里,非法捕杀雉鸡、蒙古兔,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市中区法院经审理判处董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拘役等不同刑罚,并承担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的民事赔偿。这起案件也成了联盟成立后首个“以案释法”的鲜活教材,让“禁猎红线碰不得”的理念深入人心。

联盟的力量不止于个案,市中区法院以联盟为纽带,将协同共治的触角延伸到生态保护的每一个角落。与济南市市中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携手开展“呵护古树长绿建设美丽市中”专题府院联动活动,共同守护市中区名树古木这一珍贵自然与文化遗产;联合济南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共同召开“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护航美丽市中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新闻发布会,揭牌成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和“生态环境法治宣教基地”,探索区域生态保护基地工作模式;多次赴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市中区自然资源局等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开展走访调研,共同探讨环境资源保护合作事宜,就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司法联动保障机制等方面达成系列共识。

市中区法院用一次次“司法+”的实践证明:生态保护从来不是“单打独斗”,而是众人拾柴的温暖。当法治的微光汇聚成星河,绿水青山间的生灵家园,正迎来更坚实的守护。

普法宣教间擦亮品牌底色

春日的玉符河畔,市中区法院的干警们挽起衣袖栽下树苗,嫩绿的枝条在风中摇曳,恰似生态保护的希望在心头萌发。这场“植绿玉符河,共护好生态”义务植树活动,不仅为河岸添了新绿,更成了干警们现场普法的生动课堂——“树木是生态的‘绿色卫士’,乱砍滥伐不仅违法,还会破坏水土平衡呢!”通俗易懂的讲解,让生态保护的理念顺着春风沁入人心。

这样的场景,在市中区法院的普法实践中并不鲜见。围绕《黄河保护法》实施,干警们走进济南黄河生态文明环境教育基地,向参观群众详解“母亲河”保护的法律红线;“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干警们结合案例讲解水资源保护法规,用身边的环境纠纷案例“以案释法”,让居民们明白“家门口的绿水青山,需要每个人用法律守护”。

一次次贴近群众的普法行动,都在为同一个品牌注入温度与活力——这就是市中区法院精心擦亮的“事柿和美”环资特色品牌。依托市中区“青山入城,河美市中”的生态优势,法院开设“事柿和美守护绿水青山”宣传专栏,通过线上科普、线下活动、案例解读等多元形式,让品牌形象走进千家万户。“事柿和美”不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化作干警们脚下的泥土、口中的法条,成为连接司法与群众的生态纽带。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表示,下一步,市中区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协作配合力度,以多元共建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强化环境资源法治宣传,致力打造绿色发展的法治高地,为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家底”贡献司法力量。(撰稿人:张文静 审核人:李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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