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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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和《临时预防接种点的基本设置要求》的规定,2025年09月26日经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验收合格,同意你单位于2025年09月28日09:00时至12:00时、2025年09月29日09:00时至12:00时设立于济南市市中区岳而街8号 济南市中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的临时预防接种点,用于开展内部职工及家属的25位人员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由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由默沙东(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工作,此项工作结束后临时预防接种点自动取消,不再另行批复,请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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