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济南市市中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进行中
征集部门:市中区民政局开始时间:2026-10-20结束时间:2026-11-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效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全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厅字〔2019〕8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散埋乱葬和传统墓葬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民发〔2025〕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民政局牵头起草了《济南市市中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mzszshswk@j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散埋坟墓专项整治方案意见反馈)。
2.互联网平台将意见反馈至: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izhong.gov.cn)首页“调查征集”栏目。
3.信件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济南市市中区,济南市市中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方式:0531-51806732,邮编:250002。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1月20日。
济南市市中区民政局
2026年10月20日
济南市市中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效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做好全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厅字〔2019〕8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散埋乱葬和传统墓葬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民发〔2025〕1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眼守护绿水青山、传承文明新风,积极开展依法整治、文明整治、阳光整治、彻底整治,倡导移风易俗,推进绿色殡葬,解决突出问题,为加快新时代活力品质强区建设提供有力生态环境保障。
二、整治范围
(一)重点整治范围。市中辖区内山体公园、居民区周边、“三高沿线”可视范围、景区等禁葬红线内的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
(二)同步整治范围。村庄内外、林地、耕地、铁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的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
三、目标任务
按照“杜绝增量、速减存量、分类施策、限期完成”的工作思路,分步推进实施。力争在2027年底前,完成山体公园、居民区周边、“三高沿线”可视范围、景区等禁葬红线内的散葬坟墓治理;力争在2029年底前,完成本辖区全部散葬坟墓和传统墓葬点治理的目标。
四、专项整治方式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尊重当地习俗和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主要采用“原地深埋、墓穴迁移、生态改造、卧碑绿化、转为公益性墓地”五种方式进行整治。
(一)原地深埋。将骨灰(遗骸)实施就地深埋且不保留任何标志物。
(二)墓穴迁移。平除墓穴并迁出骨灰(遗骸),选择迁入公墓(先人纪念林)。对旧村改造或片区开发涉及整村搬迁的,所在街道要积极对接民政部门,统筹安排墓地迁移安置,禁止一切擅自选址违法建设公墓行为。
(三)生态改造。平除坟头、拆除圈地建设的围墙、地堰等附属设施,墓碑改为卧碑(卧碑尺寸不超过0.5m*0.6m,斜度不超过15度),采取植树遮蔽进行生态化改造,逐步实现与周边环境协调。
(四)卧碑绿化。不同意原地深埋、墓穴迁移、生态改造处理的坟墓,按照单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5㎡,双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8㎡,高不超过0.5m,墓碑改为卧碑(卧碑尺寸不超过0.5m*0.6m,斜度不超过15度)方式进行改造,同时进行美化绿化、植树遮挡。
(五)转为公益性墓地。形成一定规模、建设规整、管理规范、具备继续使用条件的历史埋葬点,按照农村公益性墓地的相关要求完善手续继续使用。
五、专项整治步骤
第一步:成立专班。调整充实区殡葬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作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项,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第二步:建立台账。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对林地、耕地、铁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散埋乱葬坟墓和传统墓葬点进行定位固化,进一步摸清底数,完善工作台账。第三步:实施整治。在与群众充分沟通,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明确各地整治方式,形成具体整治方案,并报区工作专班备案。按照整治方案,稳妥有序开展全面整治,按时完成整治范围内集中整治攻坚任务。第四步:验收考核。每年11月上旬,区工作专班对照本年度工作任务台账,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核查验收。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调度会商制度,定期调度整治情况,及时向区工作专班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协调会、推进会和交流会,推进整治行动。
(二)强化部门协作。区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及其他区直部门单位要强化大局观念,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政策合力。要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发挥职能,协调市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及其他区直部门单位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作用,通过进村入户推动殡葬政策宣传全覆盖、无死角。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理解、拥护、支持专项整治工作。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尊重当地习俗、民族习俗和群众意愿,不搞“一刀切”,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确保不引发负面舆情。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敷衍整治、虚假整治,工作拖沓、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要推动问题排查和整治结果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济南市市中区散埋坟墓和传统
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草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
散埋坟墓、传统墓葬点治理是殡葬领域生态治理重点任务。上级先后印发济厅字〔2019〕86号、济民发〔2025〕15号文件,对散埋乱葬、传统墓葬点治理作出部署。为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化解我区山体、林地、耕地、交通沿线可视范围内散埋乱葬突出问题,守护生态环境,弘扬移风易俗文明新风,规范全区殡葬治理工作,结合市中区地域实际,编制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1.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厅字〔2019〕86号);
2.《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散埋乱葬和传统墓葬点治理工作的通知》(济民发〔2025〕15号)。
三、制定目的
一是整治突出生态问题。对山体公园、景区、交通沿线、居民区周边等重点区域散埋坟墓开展分类整治,改善沿线景观面貌,守护绿水青山。
二是坚持尊重习俗、稳妥推进。充分尊重群众丧葬习俗意愿,不搞“一刀切”,设置多元化整治路径,平衡生态保护与群众情感诉求。
三是健全工作推进体系。建立区级专班统筹、部门协同、街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分阶段治理目标,压实各方责任,实现“杜绝增量、速减存量”,推进绿色殡葬、移风易俗,服务活力品质强区建设。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六部分加附件,明确总体要求、整治范围、目标任务、整治方式、实施步骤、组织保障,附件明确专班人员及部门职责。
1.明确两级整治范围:将山体公园、居民区周边、“三高沿线”、景区作为重点整治范围;村庄内外、林地耕地、国省干道铁路两侧作为同步整治范围。
2.设定分阶段治理目标:2027年底完成禁葬红线内坟墓治理;2029年底完成辖区全部散葬坟墓、传统墓葬点治理。
3.确立五类整治模式:原地深埋、墓穴迁移、生态改造、卧碑绿化、转为公益性墓地,明确卧碑尺寸、墓穴占地面积等技术标准,兼顾群众意愿与生态管控。
4.规范闭环工作流程:按照成立专班、建立台账、实施整治、验收考核四步推进,实行年度核查验收。
5.压实部门属地责任:成立区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逐项厘清纪委监委、宣传、民政、自然资源、城管、水务、农业农村、文旅、信访、公安及各街道职责,强化群众工作、舆情防范、责任追究,保障整治平稳实施。
五、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市中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53151806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