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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济南舜耕中学卫生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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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市中区医疗机构注销注册行政许可办理移交函》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57号)第十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济南舜耕中学卫生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该机构原注册信息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济南舜耕中学卫生站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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