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11-04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及《临时预防接种点的基本设置要求》的相关规定,该接种点已于2026年11月3日经济南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验收合格。现同意你单位于2026年11月5日、6日每日9:00时至11:00时,在济南市市中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为济南市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裕通大街1788号)会议室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为50名单位员工提供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接种服务,所用疫苗为非免疫规划疫苗,由安徽智飞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深圳赛诺菲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本次接种工作结束后,该临时预防接种点自动撤销,不再另行批复。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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