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3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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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工信局转发省厅《关于 2026 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标准条件。企业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属于制造业行业;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具体标准依据济南市工信局转发省厅《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见附件)。

2.申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制造业门类)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Word版及盖章PDF版(其中,新申请进入2026年度名单的企业,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电子版、加盖公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PDF版、厂房或生产线照片2-3张等相关佐证材料),于2026年10月起至2027年4月的每月10日前报送至励新大厦10层1002室。

联系人:周然、杨丽娜

联系电话:51806695

邮箱:szqgxjghjgk@jn.shandong.cn


附件:关于转发省厅《关于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pdf


济南市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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