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关于启动2026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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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关于启动2026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等通知要求,为做好2026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条件的企业;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企业,根据企业自主意愿可以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申报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申报。新申报企业点击“去申报”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点击“去复核”进行复核申报;首次登录培育平台的企业需先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申报及复核企业均须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系统已开放,区县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丽娜

联系电话:51806695


附件:1.关于启动2026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2.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pdf
                 3.需上传佐证材料内容(参考).doc


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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