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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济南宸信银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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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宸信银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机关已受理劳动者闫德业投诉你单位2025年11月、12月,2026年3月、4月未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一案。因你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无人签收行政执法文书,且本机关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济市中人社监限改令字〔2026〕第86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济南宸信银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魏家庄街道经四路5.7.9号7-1914法定代表人姓名:王舍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3MAEXTR4G0Y 经调查,你单位2025年11月、12月,2026年3月、4月存在未为闫德业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有仲裁裁决书等证据为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责令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为闫德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将整改情况(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我局(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西路30号102室,联系电话:82078655)。 收到此限期整改指令书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有陈述和申辩的要求,请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要求,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不服本指令书,可以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济南市市中区、槐荫区、长清区、平阴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限期整改指令书。 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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