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1
迟某某
济市中处非罚决〔2026〕001号
2021年4月至11月在本溪昌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供职,非法吸收资金56.5万元,非法获利4万元。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三十一条;
《山东省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十九条
警告并4.4万元罚款
济南市市中区财政局
2026.6.15
三年
2
杨某
济市中处非罚决〔2026〕002号
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期间离职1个月)作为本溪昌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业务员,参与该公司非法集资活动,吸收投资金额/实际交款金额299.91万元,非法获利10万元。
警告并1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