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相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和济南市《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现组织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及复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与复核要求

(一)申报范围。我区有效期内(或今年已申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对于已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方式。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窗口开放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25日。市中区系统提交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13日,因审核需要,请各企业务必于该时间节点前提交至系统。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填写《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在培育平台“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线上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可观看梯度培育平台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政策解读视频。对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 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2.企业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备案赋码审计报告。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3.为减轻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说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自行论证)、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专利数据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为准。

4.对于申报企业是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可组织企业出具36个月52类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普通版(访问信用中国(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在首页左侧“快捷服务”栏目处点击“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获取)和信用中国报告,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

二、相关要求

各企业于5月13日前,将汇总整理好的企业申请书(附件1,一式4份,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推荐汇总表(省厅通知附件3只要可编辑电子版),连同以上材料的可编辑电子版、佐证材料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含 36 个月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普通版和信用中国报告,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报送至励新大厦10层1002室,佐证材料用u盘报送扫描PDF电子版。  


联 系 人:杨丽娜

联系方式:51806695

济南市工信局:51705752 、51705744、51705749

国家级技术支持(账号问题):010-12381

国家级技术支持(申报平台问题):010-87901073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zip

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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