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市中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对前期排查报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认定工作,经过专业认定调查、市级审核,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报区政府同意,认定市中区藏龙涧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现进行认定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1-51807026
隐患点名称
位置
灾害类型
备注
1
济南市市中区藏龙涧崩塌
地质灾害隐患点
市中区藏龙涧
崩塌
济南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