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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五个维度”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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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近年来,区法院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审判职能,创新完善司法服务企业举措,立足诉前、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各环节,精准提供全周期法律服务,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实现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是升级诉讼服务体系,提高解纷“便利度”。立足“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15条措施,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化、规则化保障。持续升级“小柿暖心办”诉讼服务中心,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机制,深入开展“有爱无碍”诉讼服务活动,全年跨域立案531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立案36次,提供帮办服务4000余人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大力推广67类诉状示范文本,应用率达90.65%,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小柿暖心办”诉服品牌获评济南“提升城市软实力”创新案例并在中央领导同志视察时受到充分肯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年收案增幅同比下降11.91个百分点,收案大幅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多元解纷成效显著。率先实现与综治中心“双向派驻”,诉前协同化解纠纷1200余件,相关做法在全市法院推广。 二是依法办理涉企案件,提升企业“活跃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审结买卖、建设工程、租赁等商事案件3460件、标的22.79亿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309件,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持续擦亮“柿至名归”知产保护品牌。严惩商标攀附、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审结涉“荣耀”“同庆楼”等商标侵权案,化解6件涉“中邮”字号不正当竞争纠纷。联合市场监管、检察、公安等部门,牵头成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盟,凝聚知产保护合力。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与“及时出清”功能,推动香江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转入重整程序。妥善审理涉佳宝集团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保障企业经营稳定与产业生态安全。开展“执破融合”和“公益清算”,高效出清15家僵尸企业,推动资源要素向新向优聚集。创新“执行+信用修复”机制,出台21条规则,为2100家企业修复信用,助力企业重焕生机。 三是创新司法助企举措,提高服务“精准度”。立足“企有所需、我有所应”,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防范法律风险。相关经验被评为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事例。围绕涉诉集中的金融、物业等5个领域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分析涉诉情况,通过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反馈法律风险点,促进企业规范生产经营、防范风险。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润营商·典亮企业”“亲清共济护企安商”等宣传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3场,举办法律讲座等活动13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执剑2025”专项执行行动,聚焦涉金融等重点领域“骨头案”,开展集中攻坚10场,拘传、拘留250人次,执行到位3.6亿元。 四是全力提高审判质效,跑出护企“加速度”。着力提高办案效率,构建“先行调解+繁简分流”机制,出台先行调解工作指引,组建速裁团队9个,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和类案专审。每月开展审判数据会商,坚持用数据说话、以数据决策,对上诉率、调撤率等关键指标精准“体检”、靶向施治。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作用,全年研究讨论案件135件,凝聚集体智慧、统一裁判尺度;常态化开展错题精研、案例讲评、庭审观摩和案件评查,发改率、上诉率均同比下降,案件质量持续提升。构建“大审判管理”格局,加强“四类”案件监管,落实阅核制,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完善部门、岗位“两张清单”,修订部门考核办法,加强业绩考评。 五是打造亲清政商关系,增进企业“满意度”。着力规范法官与企业的交往行为,明晰交往界限,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制定负面清单,严禁滥用司法权,严禁在履职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开展执行案款发放集中排查整治,强化执行案款管理,设立案款管理专员,防范涉企执行廉政风险。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一体推进“三不腐”,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修订“八小时外”行为规范、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常态化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加大涉问题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倒查违规违纪行为和问题,严禁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撰稿人:张文静 审核人:李冬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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