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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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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要求,总结工作进展,分析形势任务,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为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省法院副院长吕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二级高级法官刘义生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区域流域保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生态环境修复、审判机制专业化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务实举措,展现了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施行,各项工作进入集中发力关键阶段,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凝心铸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将生态环境法典的贯彻实施作为工作主题,精准理解适用法典条文,做好新旧法律衔接,自觉践行“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要靶向发力,紧扣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做好司法服务保障,聚焦泰山、东平湖等重点生态区域及大运河、齐长城等文化自然遗产完善司法保护网络,依法妥善审理能源类案件,探索碳汇认购等新兴领域裁判规则,服务全面绿色转型。要提质增效,用好繁简分流,优化审判流程,抓好类案研究分析,统一裁判尺度,深化“三合一”集中审理,配齐配强专业化审判队伍,持续做优环资审判主责主业。要深化府院联动,加强执法司法衔接,强化生态修复联动,做实多元解纷,凝聚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合力。要坚持守正创新,着力打造“齐鲁青未了”品牌矩阵,深化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典型案例“发现—培训—编写—转化”全链条机制,精心筹备环资审判精品案例讲评会,做好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节点宣传,以“三强三优”带动品牌提档升级,推动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 各市中院、济南铁路运输中院、青岛海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等,汇报了今年以来重点工作进展和下步工作打算。(来源:山东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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