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区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实践活动

发布日期:2026-06-1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济南市绿化条例》,全面提升市民绿化法治意识与生态保护观念,在第55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济南市市中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联合济南市中区法院等多家单位在市中区舜玉公园共建花园举办“护绿泉城·法治同行”普法实践活动。济南市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来安带队组织兴隆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积极参与,把生态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氛围热烈。各单位工作人员与学生、居民代表齐诵绿化普法三字经,以通俗口诀普及绿化法规。随后,干警结合普法情景通俗讲解绿化违法典型案例,并发放普法宣传册,以案为鉴划清法治红线。在现场答疑环节,针对群众咨询的树木采伐、古树保护、涉绿纠纷等问题,干警从法律层面逐一答疑解惑,普及维权与举报等相关法律常识。

下一步,市中法院将继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持续深耕“事柿和美”环资特色品牌,不断延伸生态司法服务,以精准司法履职守护泉城绿水青山,助力辖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撰稿人:张文静 审核人:李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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