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中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已结束
征集部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开始时间:2025-10-15结束时间:2025-11-14
为了加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环境管理,进一步保障居民生活、学习和工作等场所的安静,营造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研究编制了《市中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1.登录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hizhong.gov.cn),通过网站政务首页下方“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jnszhbjglk@jn.shandong.cn邮箱,邮件主题标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划分方案意见反馈”。
3.联系电话:0531-51809556。
4.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励新大厦19楼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2025年10月15日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我区声环境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以市中区建设现状为基础,辅助结合规划,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为打造高品质宜居城市提供基础保障。
二、划分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济南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济环发〔2024〕1号)、《济南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济政办字〔2023〕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划分方案。
三、出台目的
市中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是环境规划目标管理、污染防治的重要基础,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先导性、前瞻性,对于加强重点区域声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打造高品质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重要举措
1. 明确敏感区域范围与类型,方案将市中区内主要用于居住、科研、医疗、文教、办公及社会福利等功能的建筑物所在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重点在1类与2类声环境功能区中进行筛选,剔除了商业、工业、仓储等非敏感用地,确保区域划分的针对性与合理性。
2. 科学划定方法与原则,划分过程以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为基础,结合现有声环境功能区划,采用“连片整合、边界清晰、面积适度”的原则,确保区域成片、便于管理。单个区域面积原则上不低于0.1平方公里,并充分利用自然与人工边界(如道路、河流、绿地等)进行区隔。
3. 具体划分成果,本次共划定102个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总面积约35.69平方公里,覆盖市中区1类与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的46.67%,占全区总面积的12.69%。每个区域均标注编号、名称、边界描述、面积及所属声功能区类别,便于后续识别与管理。
4. 动态管理与附则机制,方案设立了灵活的附则条款,包括:临时扩展区管理:施工期间相邻区域自动纳入管控,竣工后自动取消;新建与拆除建筑的动态调整:新建敏感建筑依条件纳入,非敏感建筑建成后退出管控;空地管理: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参照相关原则执行。
五、专有名词
1.噪声敏感建筑物: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2.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联系方式:0531-51809556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2025年10月15日
2025年10月15日-11月14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通过政府网站对《市中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截至期满,未收到相关有效意见和建议。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