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关于启动2026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0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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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关于启动2026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等通知要求,为做好2026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条件的企业;2023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企业,根据企业自主意愿可以进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申报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进行申报。新申报企业点击去申报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点击去复核进行复核申报;首次登录培育平台的企业需先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申报及复核企业均须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需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企业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要求自主线上填写自评表、系统内上传佐证材料处建议要含有封面、目录、自评表、营业执照、信用报告(信用中国)、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信用山东)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 PDF 文件上传,并对数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系统已开放,区县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日,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丽娜

联系电话:51806695



附件:1.《关于启动2026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2.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pdf

3.需上传佐证材料内容(参考).doc



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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