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大典型破产案例

发布日期:2024-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

破产清算转重整,充分运用重整维系有经营前景企业生存——重庆海虹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案情简介】

重庆海虹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服饰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4年11月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要从事工作服的加工与销售。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企业经营出现困难。经债权人申请,2020年5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海虹服饰公司破产清算案。

管理人接管企业时发现,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在职职工50人,有完整的生产线和成熟的销售网络,且有10份购销合同未履行完毕。为维持企业营运价值,稳定职工就业,经管理人申请,法院许可海虹服饰公司继续营业。2020年11月27日,法院在充分考虑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经债务人申请依法裁定海虹服饰公司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2020年12月16日,海虹服饰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重整计划草案获参加表决的债权组全票通过。2021年1月6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该案虽经历破产清算到重整的程序转换,但从裁定受理到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历时仅224天。

【裁判要旨及典型意义】

本案是积极运用破产程序的转换,充分促进企业重整的典型案例。

我国《企业破产法》通过规定破产清算与重整之间的转换,为进入破产清算但仍具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提供了重生的机会。利用破产程序转换拯救具有市场价值的危困企业,促进更多企业重生,对于做好“六保”工作具有积极意义。人民法院应按照法律规定针对不同企业的情况精准识别和研判,依法灵活运用恰当的破产方式,积极促进有拯救价值的企业重整。

本案中,法院在综合分析企业生产、销售能力和市场前景的基础上,及时依法裁定由破产清算转入重整,高效完成整个破产程序,实现了相关利益主体共赢。企业摆脱困境继续发展,职工就业得以保障,同时也大幅提高了债权清偿率,最大程度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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