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强化诉前调解,快速为企业讨回货款

发布日期:2021-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

某建设公司拖欠某构件公司货款450余万元,某构件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1年8月16日将某建设公司诉至市中区法院。

为从源头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减少案件增量、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市中法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一案一号”精神,积极适用诉前调解,对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直接沿用“诉前调”案号为当事人出具民事调解书,不再转为正式案号立案。

该案推送至人民调解平台后,指导法官周晓结合本院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经验,积极进行诉前辅导和风险告知,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清楚诉前调解程序便捷、节约时间、不收取诉讼费以及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等优势,引导群众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向。经过周晓法官和人民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9月15日,双方当事人收到了这个案件的“诉前调”案号调解书,这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就此圆满解决。

原告律师表示,这个案件在诉前调阶段就解决了,一分钱的诉讼费都没花,真的出乎意料,“为市中区法院的高效点赞!”

周晓法官表示,“这个案件中被告因资金紧张,将分三笔在今年年底前偿还原告全部欠款,如不按调解协议履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诉前的这份调解书和诉中的调解书一样具有法律的强制力。”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市中区法院在行动!下一步,市中法院将继续加大强化诉前调解力度,积极发挥诉前调解“快捷、灵活、便民”优势,最大限度把涉企矛盾解决在诉前,为辖区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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