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市中区工信局行政检查结果信息公示(7天内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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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 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 事项名称 | 行政执法 决定日期 | 执法事由 | 执法依据 | 执法结果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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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
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的现场安全检查 |
2025/5/29 |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管理 | 1.【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修正)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2.【省政府规章】《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2015年11月省政府令第293号)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三)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机构负责军工单位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船舶工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责令整改 |
行政检查 |
济南市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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