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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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助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最大限度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对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次实施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的再深化,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范围进行了重新明确,对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全新梳理,更加高效便捷、风险可控。
二、决策依据
济南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制,将相关证明材料由提交审核转为行政机关事后核验,将大幅减少企业群众资料报送,极大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四、重要举措
区司法局根据工作职责和上级要求,深入细致开展调查研究,梳理出8家单位共计162项证明事项,经多轮征求意见,完成2023年清单编制和审核工作。大部分是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行政机关容易核查的事项,特别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等领域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事项时需要的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清单》同时对主管部门名称、证明事项名称、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等进行了规范和规定。
五、主要内容
《清单(2023年版)》涉及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共162项,其中区教体局4项、区科技局2项、区人社局49项、区自然资源局7项、区卫健局20项、区应急局1项、区税务局12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67项。编制《清单》过程中,区司法局始终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紧盯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加快工作步伐,协同发力推进,助力“无证明城区”建设。
六、核心概念解释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点工作,不仅事关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获得感,更直接涉及政府工作理念和方式的创新,是一项破立并举、立足长远的重要改革。
七、解读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行政执法监督科)
联系电话:0531-82078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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