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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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相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和济南市《关于启动山东省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等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关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条件,下步拟申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须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申报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开设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窗口申报,同时需上传佐证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系统自2023年2月6日开始开放,区县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请各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丽娜 联系电话:82078543
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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