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景区周边禁止动力驱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已结束
征集部门:市中区水务局开始时间:2025-10-24 结束时间:2025-11-22
为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缓解交通拥堵,保障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提升城市整体品质形象和旅游体验,为市民和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历下区人民政府、市中区人民政府、天桥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景区周边禁止动力驱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22日,涉及市中区有关意见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
1.在线反馈:请登录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hong.gov.cn/)通过网站政务首页下方“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zqswjswjtfwb@jn.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标明“《禁行通告》征求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街道英雄山路237号励新大厦,备注市中区水务局收(邮编:25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禁行通告》征求意见”字样。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
关于景区周边禁止动力驱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缓解交通拥堵,保障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提升城市整体品质形象和旅游体验,为市民和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景区周边部分道路禁止动力驱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少年路、铜元局前街(周公祠街至启盛街)、启盛街、明湖北路(启盛街至黑虎泉北路)、黑虎泉北路、黑虎泉西路、趵突泉南路(五三桥至泺源大街路段,不含泺源大街路口)、趵突泉北路、大明湖路、共青团路(西门桥至饮虎池街,不含饮虎池街路口)、泉城路(西门桥至县东巷,不含县东巷路口)、省府前街、院前街、天地坛街、县西巷、舜井街、按察司街(大明湖路至苗家巷)。
二、禁行车辆。以上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动力驱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即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四轮机动车)通行;救护、工程救险、应急救援、军队、警务、消防、城市管理、邮政、快递、环卫等特种车辆和城市公共服务车辆,不受禁止通行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2025年月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至年月日。
附:景区周边动力驱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禁止通行路段示意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景区周边动力驱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禁止通行路段示意图

关于《关于景区周边禁止动力驱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现将《关于景区周边禁止动力驱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济南市趵突泉、大明湖、泉城广场周边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区域人流、车流高度密集。近年来,动力驱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在该区域大量涌现,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存在安全隐患。部分车辆安全性未经国家强制认证,制动、稳定性差;部分驾驶人未经过正规培训和考试,交通规则意识淡薄,闯红灯、逆行、乱穿行等现象频发,交通事故风险高,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剧交通拥堵。该区域道路资源有限,此类车辆随意停靠、慢行揽客等行为极大降低了道路通行效率,尤其在节假日期间,成为交通拥堵的重要因素。
(三)扰乱交通秩序。部分车辆从事载客营运,扰乱正常交通客运市场秩序;部分车辆任意穿行影响道路通行,影响游客旅游体验。
为有效治理上述乱象,保障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认为有必要联合出台本《通告》。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道路和交通流量等情况,划定动力驱动三轮车、四轮车等车辆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的区域和时段,规定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建筑废弃物等散装物料车辆行驶的线路、时段和限速标准,设置交通标志,并向社会公布)
三、起草过程
前期,对本《通告》涉及区域的交通流量、车辆类型、拥堵节点进行了多次实地勘察和数据收集分析,并调研学习了其他同类城市的交通管理经验,就禁行的必要性、可行性、区域划定、车辆界定、例外情形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在实地调研和会商研究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初步拟定了禁行路段、车辆类型、管理措施等主要内容,并绘制了禁行路线示意图。在形成征求意见稿之前,已初步征求了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等市级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一)禁行路段:政策基于交通流量及道路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明确规定了禁止通行的具体路段,包括少年路、铜元局前街(周公祠街至启盛街)、启盛街等多条景区周边道路。
(二)禁行车辆:政策规定全天24小时禁止动力驱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四轮机动车)在上述路段通行。但同时明确了例外情况,即救护、工程救险、应急救援等特种车辆和城市公共服务车辆不受此限制,以确保紧急服务和公共需求的正常满足。
(三)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政策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分等措施。同时,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025年10月24日-11月22日,济南市市中区水务局通过政府网站对《关于景区周边禁止动力驱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截至期满,我区收到电子邮件17封、群众书信1封,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18条,并进行梳理与综合研判。下一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持续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全力保障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切实为市民和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济南市市中区水务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