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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旅局开展“3·15”文旅消费维权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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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文旅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辖区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助力营造安全、诚信、优质的文旅消费市场环境,在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市中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积极参与由区市场监管局主办的文旅消费维权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前夕,工作人员聚焦文旅消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辖区旅行社、网吧、书店、影院等经营单位开展上门普法,围绕合规经营、诚信服务等内容,向经营主体讲解文旅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提醒防范“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引导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筑牢行业诚信经营防线。 活动期间,在上新街消费集中区域设置宣传咨询点,重点提醒中老年群体警惕“免费旅游”“低价游”等消费陷阱,强调出行前务必查验旅行社资质,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明确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购物次数、自费项目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工作人员向市民讲解盗版及侵权出版物鉴别方法,提醒市民前往证照齐全的书店购书,自觉抵制盗版出版物。现场还为群众解答演出票务纠纷、网吧管理规范等相关问题。本次活动共发放普法手册150份,现场答疑30余次,开展案例讲解10余次,向市民普及文旅消费维权知识,详细解读投诉举报渠道及处理流程,并针对研学旅游、乡村旅游、文旅新业态等消费注意事项进行重点讲解,切实提升市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理性消费能力。 此次活动进一步拉近了文旅执法与群众、经营主体之间的距离,既强化了文旅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也让消费者掌握了实用的维权方法,为持续优化辖区文旅消费市场环境、推动文旅市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撰稿人:刘千卉、江敏;审稿人:周厚雷、刘伟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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