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南市市中区在建项目欠薪风险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项目参建单位:

为切实推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央重大民生实事落地见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从源头化解在建项目欠薪风险,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我区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济南市市中区在建项目欠薪风险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整改取得实效。

济南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0

济南市市中区在建项目欠薪风险自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央重大民生实事落地见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区住建局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辖区内在建项目欠薪风险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到位,从源头化解欠薪风险。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欠薪风险自查自纠,全面排查辖区在建项目在资金保障、考勤管理、工资支付、总包管理、监理履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销号,进一步压实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规范项目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流程,健全欠薪风险防控和纠纷化解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建筑市场秩序。

二、自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全部参建主体纳入自查范围。

三、自查内容

(一)资金保障情况

核查项目资金来源合法性、资金到位比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政府投资项目重点核查财政资金拨付的及时性、足额性。核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是否符合《鲁人社发〔202210号》文件要求,账户信息是否上传监管平台、人工费用是否按月足额拨付。排查项目资金缺口的具体金额、形成原因,核实整改预案的可行性。核查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落实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核查资金落实证明替代担保情况,担保凭证是否上传监管平台。排查是否存在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农民工欠薪潜在情形

(二)考勤管理落实情况

1. 核查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考勤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考勤不到位、代打卡、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情形,考勤信息是否与劳动合同、任命文件一致;

2. 核查农民工实名制考勤系统安装使用是否符合山东省监管要求,是否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考勤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及时上传,实现“人、证、机”一致,考勤记录是否可追溯;

3. 核查农民工进场实名制登记及身份信息核验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实名人员进场作业情况;

4. 核查总包单位劳资专管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劳资专管员是否切实履行考勤审核、工资资料审核等岗位职责。

(三)工资支付情况

自查项目自开工以来,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金额是否符合鲁人社发〔202210号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是否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总包代发制度,工资是否足额按月通过专用账户发放至农民工本人银行卡,是否存在拖欠、克扣、截留工资及套取农民工工资现象,是否存在以实物、有价证券等非货币形式替代工资支付的情况;工资核算是否规范,工资表是否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工资发放记录是否完整可追溯;是否存在工资纠纷苗头及农民工投诉举报情况,是否建立纠纷化解机制,相关台账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公示内容是否规范完整。

(四)总包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核查是否存在建设单位(甲方)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专业工程,且未纳入总包统一管理的情形;总包单位是否对所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含装修、消防、机电等)实行统一用工管理与工资支付监管,是否履行统一管理责任;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总包单位是否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是否落实相应管理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规定(符合鲁人社发〔202211号文件要求),缴存凭证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建立欠薪隐患排查与纠纷化解机制,对分包单位拖欠工资的,是否依法先行清偿并追偿;是否按规定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承诺,并落实上墙公制度。

(五)监理职责履行情况

核查监理单位是否将农民工实名制考勤、工资拨付、承包企业资质(包含劳务企业资质)、工程款支付担保落实等情况纳入日常监理工作,开展全程跟踪监督。核查是否对考勤数据、工资表、专用账户拨付记录等资料进行严格复核,核查结果是否如实记入监理日志、监理月报。核查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考勤造假、工资拖欠、专户资金挪用等问题时,是否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限期整改,并第一时间上报建设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核查是否建立完整的监理监督台账,监督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可追核查是否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欠薪风险排查及整改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6415日)

各参建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自查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对照本方案自查内容逐项开展全面自查,确保不漏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建立《欠薪风险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明确问题详情、整改措施、责任主体、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实行销号管理,确保202641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须提前向区住建局提交书面说明,详细阐明原因、明确延期整改时限及阶段性整改成果,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

自查结束后,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汇总本项目各参建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形成《在建项目欠薪风险自查整改报告》,于 2026418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区住建局。

(二)核查督导阶段(2026416日至430日)

区住建局组建专项核查督导组,对辖区在建项目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核查内容包括自查台账完整性、问题整改真实性、制度落实长效性等。对自查工作不重视、敷衍塞责、瞒报漏报问题,或未按时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工作配合度不高、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构成违法的移送执法处置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51日至530日)

区住建局对本次欠薪风险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分析欠薪风险共性规律,进一步完善在建项目欠薪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压实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推动辖区建筑行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将本次欠薪风险自查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自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自查工作专班要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保障自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各参建单位要对照自查内容逐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立行立改。整改台账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复核,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协同配合

建设单位对项目资金保障负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监理单位履行监督责任,各分包单位履行自身用工及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切实履行统一管理职责,统筹推进本项目自查整改工作,及时汇总上报相关资料。

(四)严格追责问责,强化结果运用

区住建局将本次自查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对自查工作认真、整改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自查工作不重视、敷衍塞责、瞒报漏报问题,或未按时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纳入建筑市场信用评价负面清单,予以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总包单位管理缺位、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职责、知情不报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严处置,并予以全区、全市通报批评。

本次自查整改工作中,各单位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区住建局沟通联系。

联系人:李昭慧、孙伟伟

联系电话:51807097


[附件下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