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济南市市中区民政局 |
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和指导全区社会组织领域党的建设工作,承担中共济南市市中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各街道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执行上级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与相邻区(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乡镇以上(含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承办全区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 (六)负责指导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主要负责老龄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等职责; (九)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十二)协助做好民生保障等领域招商服务工作。 (十三)管理国家和省、市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本系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单位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086号 |
联系电话: | 0531-51806726 |
邮政编码: | 250013 |
公开(监督)电话: | 0531-51806726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冬夏令时一致) |
Email地址: | jnmzszbgs@jn.shandong.cn |
网站地址: | http://www.shizhong.gov.cn |
姓名: | 李海永 | |
职务: |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 |
领导简历: | 男,汉族,1974.01,研究生,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主持区民政局全面工作。 | |
姓名: | 王铁宾 | |
职务: |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任 | |
领导简历: | 男,汉族,1965.08,本科,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分管养老服务、养老平台工作。 | |
姓名: | 邵军 | |
职务: |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级) | |
领导简历: | 男,汉族,1968.11,本科,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分管社会救助、低收入核对工作。 | |
姓名: | 李海泓 | |
职务: |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 |
领导简历: | 男,汉族,1971.12,本科,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分管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 |
姓名: | 刘冬梅 | |
职务: |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 |
领导简历: | 女,汉族,1973.12,本科,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分管殡葬管理、残疾人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 |
姓名: | 孙鸣宇 | |
职务: |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
领导简历: | 男,汉族,1988.12,研究生,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分管老龄、儿童福利工作。 |
内设机构 | |
综合科(挂信访科牌子) |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信访等工作;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本系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民生保障等领域的招商服务工作;管理国家和省、市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承担机关日常财务管理,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51806726 |
老龄工作科(挂养老服务科牌子) | 负责老龄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51806730 |
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科(挂社会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牌子)
| 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各街道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承办全区涉外、涉港澳合及华侨婚姻登记,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指导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拟定全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中共济南市市中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执行上级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与相邻区(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乡镇以上(含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51806738 |
直属单位 | |
市中区慈善事业促进发展中心 | (一)宣传慈善工作的法律法规。协助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协助建立健全由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参与的慈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就有关慈善事业工作进行交流、沟通和协调。 (二)统计并发布辖区慈善信息。建立健全全区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提供慈善信息发布服务。同时在市中区政府网站等网络平台发布慈善信息。 (三)组织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动员社会公众为慈善事业捐赠资金、物资和提供支援服务。鼓励和引导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参与内地慈善事业。 (四)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协助区民政局重点培育提供公共服务和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慈善组织。参与相关政策、规划制订,反映行业诉求,维护行业权益;推动慈善组织在资金募集、志愿者动员、慈善项目实施等方面的行业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加强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的品牌建设。 (五)承担加强慈善与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融合发展工作。 (六)为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单位开展慈善活动提供咨询、交流、培训服务。 (七)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理论研究。 (八)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51806721 |
市中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市中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中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一)承担辖区最低生活保障服务工作。为辖区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咨询服务,协助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动态调整。 (二)承担辖区孤困儿童保障服务工作。承担配合街道办事处儿童福利工作人员开展儿童福利工作,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并做好落实,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协助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 (三)承担辖区养老服务职责。协助推进、服务全区养老服务工作,协助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四)承担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管理维护、汇总分析全区低收入家庭信息数据,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51806726 |
市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一)宣传贯彻婚姻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婚姻相关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我区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文明婚俗、婚姻文化工作的规划。承担组织全区婚姻法律法规、文明婚俗、婚姻文化方面的学习、理论研究工作。 (二)承担内地居民,内地居民与涉外、涉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华侨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及补发婚姻登记证件等服务工作。 (三)按照民政部规定的《涉外领域需要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国家清单》为有需求当事人出具涉外领域(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四)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电子和纸质档案,完善和健全婚姻信息数据库。及时将办理完毕的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健全档案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齐全完整。受理、办理查档业务,妥善处理婚姻登记档案的移交工作。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水平。 (五)深化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婚前辅导和离婚辅导。利用社区、新闻媒体、互联网、第三方购买等形式搭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婚姻辅导平台,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宣传婚姻家庭文化,常态化开展颁证服务,倡导简约、文明、健康的婚礼仪式,营造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时代新风。 (七)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2078652 |
市中区老年事业发展中心 | (一)贯彻落实国家发展老龄产业优惠政策,鼓励、扶持和开发老龄产业。 (二)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指导老年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开展全区老龄服务工作,提出促进老年事业发展意见建议。 (三)组织协调开展老年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 (四)承担老龄事业政策的宣传工作。 (五)承担全区老年事业发展其他事务性工作。 (六)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51806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