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济南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规定。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指导监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备案和集体劳动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六)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的政策。落实博士后有关制度。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制度。 (八)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并组织监督检查。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定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协调做好涉及招商引资的人才、就业、劳动保障等领域的招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和优化职责。加强监督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创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关于职责分工。 1.关于在烈士褒扬以及烈属抚恤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属于《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受理审核工作。区退役军人局负责烈士褒扬及烈属定期抚恤金等相关抚恤政策落实工作。 2.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的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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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济南市英雄山路238号励新大厦7、8层 |
联系电话: | 0531-51806921 |
邮政编码: | 250002 |
公开(监督)电话: | 0531-51806921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夏令时一致) |
Email地址: | szqrsj@jn.shandong.cn |
网站地址: | http://www.shizhong.gov.cn |
姓 名: | 周 勇 | |
职 务: |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 |
领导简历: | 男、汉族、1971.4、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主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
| 姓 名: | 王永君 |
职 务: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级) | |
领导简历: | 女、汉族、1967.10、大学、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负责党务、纪检、行风、营商环境、妇联(群团)、安全生产(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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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吕 超 |
职 务: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正处级领导干部 | |
领导简历: | 男、汉族、1977.11、大学、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分管社会保险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负责基金监督,联系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中分中心。 | |
| 姓 名: | 刘 展 |
职 务: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人事考试中心(区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主任 | |
领导简历: | 男、汉族、1970.8、大学、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分管劳动关系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监察科)、区人事考试中心(区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 |
| 姓 名: | 韩 慧 |
职 务: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 |
领导简历: | 女、汉族、1970.12 、大学 、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主持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 | |
姓 名: | 周 勇 | |
职 务: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
领导简历: | 男、汉族、1980.5、大学、中共党员。 | |
工作分工: | 分管信访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信访稳定、劳动保障监察、12345市民服务热线、依申请公开工作。 |
内设机构 | |
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维护稳定、应急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精神文明、教育培训、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综合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 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执法监督相关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负责推进本部门职能转变及“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51806921 |
财务审计科 | 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局人员工资、保险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51806925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竞聘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规定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负责办理相关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51806926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人才开发与就业促进科牌子) | 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政策;负责指导和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考核认定、考试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的备案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人才开发相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留学归国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负责人才信息统计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贯彻执行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执行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区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贯彻执行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51806928 |
工资福利科(挂社会保险科牌子) | 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管理区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参与指导协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制度。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负责编报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设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情况;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险责任目标任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51806929 |
劳动关系科(挂职业能力建设科牌子) |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认定年度区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贯彻落实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贯彻执行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贯彻执行职业技能竞赛办法、规定,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51806931 |
信访科(挂执法监察科牌子) | 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转办信访件的办理、反馈,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负责全区本行业行政执法和监察工作,承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履行执法案件审核职责,以局的名义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负责本系统社会稳定和风险评估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51806935 |
直属单位 | |
市中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 | (一)辅助行政机关完成统筹规范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建设。辅助行政机关完成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协助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协助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辅助行政机关进行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贯彻落实上级人力资本产业招商有关政策,做好人力资本产业链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二)配合行政机关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协助有关部门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协助有关部门拟订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定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承担辖区内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辅助行政机关审核辖区内申报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落实职业培训规划,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辅助行政机关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工作。举办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开展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求职登记、用工单位录用备案等工作。承担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四)承担全区创业服务工作。承担协调全区创业创新平台、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服务工作。协调辖区内定点就业培训机构开展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教育。 (五)承担流动人才中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承担组织开展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定、资格考评、晋升申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流动人才的档案服务工作。承担档案的接收、转递、出具证明工作。承担档案管理的基本公共服务工作。 (六)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援助、就业指导等公共服务。宣传贯彻落实有关人才政策,促进全区人才资源开发和优化配置。为人才流动和人力资源开发、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提供公共服务。协调推进全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七)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投诉举报案件、舆情线索的受理、协调、办理等工作;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劳动用工和新就业形态风险隐患排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隐患排查。 (八)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51806970(就业和人才服务相关业务咨询) 0531-82078634(劳动保障监察相关业务咨询) |
市中区人事考试中心(区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 (一)配合行政机关制定全区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缴费、试题命制、印制,考务组织和阅卷等工作。 (二)承担济南市各企事业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高级专业考试的报名、发证等工作。 (三)配合行政机关做好公务员等各类人才测评工作。 (四)协助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落实相关考试考点、考场设置工作。协助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开展考务工作研究。 (五)承担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案件的调查处理、督查督办、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做好全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督导考核、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等相关工作;落实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做好涉农民工群体维权相关工作。 (六)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51806937 |
市中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一)辅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管理、定期进行基金财务分析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事务性工作。配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编制会计凭证、报表,分险种登记账簿,编制基金预决算。加强与财政部门、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二)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的接收申报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计划申报、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核定、调整、发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等工作。承担全区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存档及管理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信息变更、注销工作。完成全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调整、发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经办工作。承担全区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承担全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等具体实施工作。承担代发辖区内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补助和乡村医生补助等工作。 (四)承担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以下企业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审核、支付的事务性工作。 (五)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2078743 |
市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一)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宣传、贯彻、落实劳动人事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协助制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承办市属及以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四)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组织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助调解委员会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五)管理、监督、培训专职、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并根据工作需要,承担聘任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工作。 (六)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820782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