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以照明与标识赋能城市更新 打造市中区高质量发展新名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中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建议。
一、市中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照明工作职责依据
(一)《济南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城市照明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照明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统筹指导,组织市级管辖的城市功能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区县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承担城市照明管理的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城市照明管理工作”。
(二)《济南市市中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中发〔2019〕54 号)明确:“市城管局路灯管理处实施的重点道路两侧功能照明设施安装、维护、提升由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产权单位实施的景观照明设施安装、维护、提升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
二、市中区城管局近年来全区城市照明开展情况
近年来,按照市、区规划部署,市中区围绕夜间经济商圈和重点道路规划景观亮化,由区城管局牵头,实施“点、线、面”相结合的高标准亮化工程,融合中央商埠区、马鞍山路特色街区、103省道英雄山路南段城市南大门等市中特色元素,营造景观亮化新场景,打造更具特色,更有底蕴的特色夜间亮化景观带。
(一)大力推进实施城市景观照明
近年来,由区城管局牵头,按照《济南市城市照明总体规划(2018—2035年)》实施了楼体和道路亮化提升工程。重点在老商埠、马鞍山路、英雄山路103省道等区域及道路沿线,依托绿化带、楼体、道路等现有载体,打造形成了以历史记忆之美(老商埠周边)、荷韵幻美之旅(马鞍山路)、民族奋发之魂(经八路省委周边)、宜业宜居乐游(英雄山路南段103省道一期)为主题的亮化景观带。全区共计亮化楼体194栋,打造夜景道路9条。市中区城管局已在2021年组织编制了《市中区全区域户外广告及重要道路牌匾标识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以“天下泉城、品质市中”为出发点,构建市中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的规划设计体系,以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规划三位一体的规划设计理念来指导市中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的品质升级与精细管理,运用图文结合的形式对各类广告设施进行控制指引。
(二)景观亮化管理及技术运用
近年来,我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运用科学手段探索城市景观亮化控制解决方案,结合技术应用让智慧城市的景观照明更绿色、更便捷、更可靠。一是实现了政府投资景观亮化项目全域集中控制。采用景观亮化智能控制系统,使用电脑、手机等智能终端,统一控制景观亮化灯具启、闭时间,实时远程监控设备运行状态。二是坚持隐藏施工。根据建筑结构确定照明方案,合理选择灯具及安装位置,隐藏灯具及管线,做到“见光不见灯”,原则上不在建筑立面布置开关电源。选用高光效、低能耗灯具。减小灯具体积,使灯具精致小巧便于建筑结构处隐藏。同时要求灯具外观颜色与建筑结构颜色保持一致。灯具精准控光,提高光效利用率。把灯光控制在被照面上,避免溢散光及眩光的影响。采用管线整合,线槽敷设方式,线槽根据建筑结构,进行隐藏安装,并要求线槽颜色与建筑外立面颜色保持一致。三是创建景观亮化服务前置流程标准化,做好景观照明宣传引导工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景观亮化设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近年来,共计鼓励引导社会投资亮化设施八一立交桥东北角信息中心、亚朵酒店等64栋楼体,有效补充提升了城市景观照明水平。
(三)辅助提亮工作
我们树立“人”在空间中的主导地位,以“人”为服务对象,创造舒适、优美、富有情趣的道路环境,通过对万达建设银行、丝绸大楼2栋楼体进行景观亮化提升,打造经四路夜景大道,实现“美化、净化、节能、高效”的效果。对马鞍山路辅助提亮,添加济南地域文化的艺术语言符号,运用本地材料及施工工艺,展现济南历史文化和时代特色的映射。通过增加红灯笼、中国结等,以“画龙点睛”方式,对经八路、玉函路、济大路辅助提亮,既具有实用功能,又具有精神功能,反映生活气息和节日气息。
(四)路灯管理工作
近年来,市中区城管局持续推进城市功能照明工作,2022年度,区城管局配合市城管局对“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道路进行照明改善。通过修剪道路两侧遮挡灯光的树枝、统一将钠光灯更换为LED灯、重要路口设置高杆灯等方式,对纬二路、英雄山路、经十路沿街路灯进行提亮,共涉及23条道路,新增路灯296个。2023年度,区城管局完成了兴仲路等道路路灯的修复和移交工作。2024年度,区城管局完成了兴润路、兴泽路等道路路灯的修复工作。2025年度,市中区城管局持续加大城市功能照明工作力度,协调推进完成全区28条“有灯不亮”道路的亮灯及移交工作。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景观照明方面。前期,区城管局对全区景观照明进行了全域摸底和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了景观照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存在部分楼体因多种原因导致没有完成建设的情况。还存在因电费补贴不到位及业主单位资金不足,导致部分楼体出现业主单位断电不亮的情况。二是功能照明方面。首先是部分自建自管的路灯,因资金短缺出现损坏后修复不及时的问题。其次还存在部分新建道路临时通路和路灯建设移交不同步的问题。最后是已建成城区内路灯缺失问题,此类问题大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落实责任单位,因缺少资金和电源,依靠属地街道难以及时完成补建。以上问题成为当前居民投诉比较集中的焦点,也是解决的难点。
四、解决思路
我们将认真吸取代表建议,把代表建议融入市中区的城市照明工作中。一是关于规划问题,济南市城管局已召开修规会议,预计今年6月会出台新修规划,新规将对济南市市内五区的城市照明进行统一安排部署,我们也将结合新规,强化有解思维、底线思维,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市中区城市道路照明事权、财权,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二是关于提升城市品质问题,我们将结合济南市城管局2026年度的城市照明设施建设补建更新改造计划,配合市水务局对克朗山南路、铁路南苑小区北门人行过街天桥的城市照明进行补建更新改造。指导已完成景观亮化提升的新东方大厦、AI大厦产权单位进一步加强亮化设施的维修维护。对上新街商业区待建景观照明项目进行积极跟进,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协助建设单位济南城发市中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做好项目建设工作。三是对于智慧绿色升级问题,我们将在认真研读《济南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新规后,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学习新规内容,提高指导能力。对下一步由济南市城管局实施的全市LED节能灯具更换工作做好协助、配合。在后续工作中,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景观照明智慧化建设,鼓励城市照明应用绿色环保节能新技术,推动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工作、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智慧化转型。
市中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