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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政协委员 提案办理结果 > 内容详情

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济南市市中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050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9-30

代表提案者

王立华

会议届次

济南市市中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培育市中区照明与标识产业集群深化政企协同赋能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建议提案编号

1005051

承办单位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办理方式

承办

答复时间

2026-08-10

办理类型

A

答复内容

王立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市中区照明与标识产业集群深化政企协同赋能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照明与标识产业发展、城市更新提质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您的提案契合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需求,针对性、指导性极强,为我区深化政企协同、培育特色产业集群、赋能城市品质升级指明了清晰方向。我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合相关部门对提案内容深入研究,结合部门职能及全区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聚焦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城市照明提质升级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城市更新为抓手,由区城管局牵头,统筹推进全域城市照明品质提升工作,构建“点线面”一体化亮化提升格局,城市夜景风貌、照明服务品质持续优化。

在景观照明提升方面,我区精准打造多主题城市亮化景观带,累计完成194栋楼体亮化建设,积极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亮化工程,引导64栋楼体完成社会化亮化升级。同时,全面实现政府投资景观亮化设施全域集中智能管控,创新推行亮化工程隐藏施工工艺,建立景观亮化服务前置标准化工作流程,既提升了城市夜景颜值,又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维、标准化服务经验,带动本地照明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

在功能照明优化方面,主动对接市城市照明服务中心,全力配合推进辖区多条主次干道路灯修复、缺口补建、LED节能灯具迭代升级等工作,全方位提升道路照明舒适度、安全性。重点攻坚民生照明短板,圆满完成全区28条“有灯不亮”道路的路灯点亮及设施移交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题,城市基础照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二、深化政企协同,全力培育照明与标识产业集群

立足我区城市更新发展大局,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区将以精细化城市管理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政企协同为抓手,持续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延伸产业服务链条、释放市场发展空间,系统性培育壮大照明与标识产业集群,以产业提质赋能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实常态化运维,夯实产业服务基础。开展全域亮化设施常态化巡回排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闭环管理,针对排查发现的景观亮化设施故障、破损灯具、老化线路、失控系统等问题,第一时间督促维保单位完成整改修复。同步健全亮化设施全流程管护标准,规范设施日常清洁、配件更换、台账记录、定期巡检等工作流程,通过标准化、常态化运维管理,倒逼本地照明维保企业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培育一批技术过硬、服务规范的本地照明服务主体,夯实产业发展根基。

二是规范标识管理,延伸产业服务链条。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督促辖区所有户外广告设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专项监测。细化钢架结构、固定构件、电气线路、标识板面等核心环节检测标准,规范监测流程、完善档案留存制度,实现户外标识设施安全管理常态化、标准化。引导相关企业拓展安全检测、定期维保、隐患整改等配套服务业务,丰富照明标识产业服务品类,完善产业配套体系。

三是前置服务管控,激活产业市场空间。聚焦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全流程,强化源头管控与前置服务。引导辖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重点地块项目,严格按照标准配套建设规范化景观亮化设施、标准化楼宇标识;督促新建城市道路项目建设单位,严格对标《济南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同步配套建设标准化功能照明设施。通过常态化前置指导、全过程规范管理,持续扩大辖区照明、标识设施新建、改造市场需求,为我区照明与标识产业集群持续发展、集聚发展提供稳定市场支撑,推动城市更新与特色产业发展双向赋能、互促提升。

下一步,我区持续深化多部门联动,不断深化政企协同合作,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激活产业发展活力,全力推动我区照明与标识产业规模化、规范化、特色化集群发展,为全区城市更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济南市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昭惠   51806694

抄送:区政协宣传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