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书香校园”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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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促进儿童阅读、建设书香校园,是在国家越来越重视阅读的大背景下展开的。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将“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纳入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2014年以来,倡导“全民阅读”已经连续多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角度出发,强调中小学图书馆在带动全民阅读、助推学习型社会和书香社会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显示出国家对此事项的持续关注和推动,进一步明确了书香校园建设的方向和意义。
近两年,中宣部和教育部在促进阅读上,也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例如,2020年10月,中宣部印发《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2021年4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在横向上是“五项管理办法”(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中的一个,在纵向上又是教材管理办法和教辅管理办法的延续,表明党和政府对学生“精神食粮”的高度关注。
在具体措施上,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受教育部的委托,研制了两个重要书目:一是《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2020年版)》共300种,二是《幼儿图画书推荐书目》共347种,为解决长期困扰学校的“读什么”的问题,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
书香校园建设根植于国家对全民阅读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对青少年群体的关注。教育部始终将阅读视为立德树人、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重要途径,因此“书香校园”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书香校园建设不仅是为了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和能力,更是为了推动全民阅读,形成学习型社会和书香社会,从而提升国家整体的文化软实力。
二、决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省市县三级“书香校园”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语字〔2023〕1号)和《济南市“书香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3〕13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民阅读工作在我区深入开展,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决定开展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书香校园”建设工作。
三、出台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市区(县)两级“书香校园”建设工作机制,使校内外阅读氛围更加浓厚,广大青少年学生阅读量明显增长,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持续提升,为养成终身阅读习惯打好根基。进一步提升济南市、区(县)两级“书香校园”覆盖率。
四、重要举措
(一)申报条件
1.区属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济南市市中区“书香校园”建设指导标准》(附件1)自评得分达到85分以上均可申报。
2.积极落实推进《济南市市中区“书香校园”建设十大行动》(附件2)。
3.已入选省、市级“书香校园”的学校不再申报。
(二)组织方式及名额分配
建设过程分学校自评、区级复评、市级推优三个阶段逐级开展。区级复评采用材料评审和实地抽查的方式确定区级“书香校园”10所,择优3所推荐参加市级“书香校园”建设。全市拟评选50所(包括市直学校)市级“书香校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书香校园”建设。
(三)组织实施及相关要求
1.学校自评及材料提交(8月1日-8月20日)。
在本校书香校园建设的基础上,填报《济南市市中区“书香校园”评选申报表》(附件3)、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能够充分展示“书香校园”建设成果的视频(时长5—10分钟)。视频格式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比特率不小于4M。所有材料均标注学校名称。请有申报意向的学校于8月20日之前将所有材料上传至邮箱szqywb@163.com。
2.区级复评及材料审核(8月21日-8月27日)。
区级复评将组成评审组采用材料评审和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并结合申报学校近年来的阅读工作推进情况和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情况。形成评选结果后,确定区级“书香校园”名单并进行公示。择优其中3所学校参加市级“书香校园”建设。
3.市级评审及推优阶段(9月至11月)。
市级复评将组成专家组采用材料评审和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形成评选结果后,确定市级“书香校园”名单并进行公示。在建设过程中,遴选一批有亮点、有特点、有看点的“书香校园”推荐参加省级“书香校园”建设。
五、其他要素(如创新举措、未来目标、服务事项等)
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及申报等工作,把阅读工作作为提升学校教育品质、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创建工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原创性。要做好总结提升,以参与此次“书香校园”评选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探索开展阅读活动的长效机制,注意保留文字、照片及视频等过程性资料。
六、解读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教科室、语委办
魏老师 孔老师 67987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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