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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依据】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2-2023学年中小学校学生、班级和班主任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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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03-15

【评选依据】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2-2023学年中小学校学生、班级和班主任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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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中小学校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评优工作安排,现就2022-2023学年市中区中小学校学生、班级和班主任的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市级评优分为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级优秀班主任、市级优秀班集体 (原市级先进班集体)区级优秀班主任5项。

、评选范围

市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为市内中小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市内中小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在学生会、班委会或团组织 (含少先队) 中担任职务的学生;市级优秀班主任参评对象为:在市内中小学校 (幼儿园)任教并担任班主任职务的教师市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市内中小学校所有行政班级 (小学一、二年级除外)。区级优秀班主任参评对象为:市中区中小学校任教并担任班主任职务的教师。

根据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参与评先评优、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各学校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审查本校班主任信用情况: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三、评选条件

( 一 ) 参评市级优秀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

3.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原则上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尊重、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4.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在参评范围。

(二) 参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市级优秀学生参评条件。

2.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热忱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热心学校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所从事的学校工作中表现突出。

4.在学生会、班委会、团组织 (含少先队) 中担任职务,且在本学段内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

5.小学一、二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不在参评范围,但此期间任职履历可 计入小学段累计时间范围。

( 三 ) 参评市级优秀班主任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任班主任两学年以上,且所带班级被评为过省级或市级优秀班集体 (幼儿园除外) ,对所任班级学生实行全员家访,并有家访记录。

2.班主任主导作用发挥的好,转化后进生明显,班级管理工作有创新,成效显著,能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校的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

3.受学生拥护,所带班级凝聚力强,未出现过学生违法、违纪和重大伤亡事故。

( 四 ) 参评市级优秀班集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班级具有积极进取、团结互助、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刻苦、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2.班干部严于律己、无私奉献,班委会成员团结一致,相互协作,班主任关心学生、工作突出,班级凝聚力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在区县级及以上比赛等活动中荣获荣誉较多的班级,优先评选为优秀班集体。

4.小学一、二年级班级不在参评范围。

参评区级优秀班主任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任班主任两学年以上,对所任班级学生实行全员家访,并有家访记录。

2.班主任主导作用发挥得好,转化后进生明显,班级管理工作有创新,成效显著,能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校的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

3.受学生拥护,所带班级凝聚力强,未出现过学生违法、违纪和重大伤亡事故。

四、评选程序

(一) 名额分配

市级优秀学生每年评选数量按照当年参评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9‰确定,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每年评选数量按照当年参评年级在籍学生总数的4‰确定,市级优秀班主任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按照当年可参评行政班级总数的9%确定,市级优秀班集体每年评选数量按照当年可参评行政班级总数的9%确定。以上评优名额由市教育局统筹考虑各区县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数量和办学情况分配。各学校学生和班级评优名额分配重点向毕业年级倾斜。各区县幼儿园市级优秀班主任名额中含省直及市直幼儿园名额,具体数额由学前教育处确定。

(二) 学校推荐

1.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根据相关评选政策和培养类型特点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细化评选标准,并进行组织发动。学校评选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20%的比例。学校评选委员会成员必须与推荐人选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成员名单确定后须在学校公布。

2.各班级成立班级评选小组,负责班级初评具体事宜,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 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参评学生通过现场或网络,以自我陈述、展示、答辩等方式参与班级评选,评选要尽量吸收该班级所有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并组织家长代表进行监督,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学校评选委员会。

参评班主任、班集体根据评选条件准备申报材料,进行校内陈述、展示。

3.学校评议。学校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至次年年底备查),对推荐人选和班集体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议。评选会议的程序一般为审阅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统计结果及时公布并存档备查。学生评选按得票数从高到 低排列,按照不低于1:1.5 的比例确定拟推荐名单;班集体和班主任评选须经全体班主任、任课老师评议产生,按照不低于1:2 的比例确定拟推荐名单。

4.校级公示。依据学校评议结果,将推荐人选和班集体的基本情况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者须经查清事实后,作出继续推荐或撤销推荐资格结论;撤销推荐资格后,空余限额按照拟推荐名单排名次序顺延递 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分配名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 三 )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1.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学校推荐的人选、班集体及评选程序进行审核,并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对有关异议进行调查处理,经审核并查实有问题的推荐对象,取消该名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2.市教育局对各区县推荐的人选和班集体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对有关异议进行调查处理,经审核并查实有问题的推荐对象,取消该名额,不再递补。经审核确定的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和优秀班集体名单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材料报送

( 一 )上报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济南市中小学校市级优秀学生申报表》《济南市中小学校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济南市中小学校市级优秀班主任申报表》《济南市中小学校市级优秀班集体申报表》市中区中小学校级优秀班主任申报表;电子版材料评优汇总表、学校公示照片或截图。

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分别参照“青少年健康数据管理平台”及“山东省体卫艺教育综合信息平台”数据。体质健康测试免予测试的学生须上传免测证明,免测证明一般应为《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签字盖章版PDF) 或体测平台免予测试记录相应截图。

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各类申报表见附件(3-7)

(二)报送方式

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报送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一份。电子版汇总表(Excel 格式,一表多页)、公示照片或截图、免测证明发送至邮箱jnsz82021296@163.com。上报时间为4月6日前。

六、相关要求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级评优管理办法》和市级评优要求开展工作,层层把关,认真推荐,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于宣传、推荐、 评选、审核、公示、报送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二) 严明纪律要求,严肃责任惩处。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和各学校要坚决杜绝推荐、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严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一经发现并核实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将取消相关学生或班级的获奖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3年内因违规办学等行为受到区县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或其他行政处理的学校,减少或取消推荐名额。对未按规定条件和规 定程序组织推荐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下一年度减少名额分配数量或取消评选申报资格;对审核监管不到位的区县,减少下一年度评选名额分配数量。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将按照相关纪律 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 三 )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将评先树优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德 育工作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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