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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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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08-28

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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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生和家长朋友们:

您好!学生资助工作致力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全力保障贫困家庭子女成长成才,为了践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我们现将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相关资助政策、申请流程进行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问题一:义务教育阶段都有哪些资助政策?

资助项目: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分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标准(济南市):

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30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初中统一为每生每年800元。

问题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资助的范围和资助对象是什么?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初级中学、小学及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初中部)

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问题三:申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的基本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生活费补助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办理流程:

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问题四:上一年已经接受资助,今年是否需要再次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即上一年已接受资助的学生,新一年需再次提出申请。

问题五:学生已经享受随班就读有关政策是否能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

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生活费补助相关政策执行,不再享受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

问题六:义务教育阶段资助金什么时间、如何收到?

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按学期集中发放,春季在每年5 月31日前完成发放,秋季在每年11 月30 日前完成发放。学生生活费补助通过学生银行卡或社保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以上就是市中区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资助政策解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疑问可咨询:市中区教体局学生资助服务部

联系电话:0531-51806618

   址:市中区建设路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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